2008年政府、官员十大荒谬言行(6-10)

日期:2017/2/20 8:50:16 浏览次数:59

   说真的,在罗列了2008年政府、官员十大荒谬言行(1-5)后,对是否继续进行后续的罗列,我曾一度十分犹豫,因为和2009年刚刚发生的“这事不能说太细”和“躲猫猫”等政府官员的言行相比,我下面要列出的2008年政府、官员荒谬言行,从表面和整体上看,实在是有点太“正式”了:相似的言行08年有,08年前也有,08年后还会有……所谓司空见惯,由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积淀,也许,很多人对类似言行早都习以为常,不再觉得好笑了;但事实上,您不觉得,这也正是它们应该上榜的原因吗?

     6、湖南郴州:年薪50万招聘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8123日,湖南郴州人事局发布公告:年薪50万招聘市政府副秘书长。随后郴州市政府表示:这是“人事局发布公告失误”,年薪50万招聘的只是政府高级雇员,不进入公务员编制,50万年薪是咬着牙给的,要招到真正的人才,需要有这样的年薪。

     我不知道这是否是郴州市迫于网络舆论的压力所作的外交说辞,但即便如他们所说,是“人事局发布公告失误”,那也只能表明他们没有明目张胆的违反公务员法,而事实上,他们根本无权“咬咬牙”就发出“50万年薪”,同时,他们在对招聘还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就草率作出招聘决定,其目的的正当性和行为的合理性也都不得不令人怀疑。

     一般违法、善意或恶意的炒作抑或权钱交易性的犯罪,除此,我实无话可说!

      7、辽宁铁岭:9个副市长和20个副秘书长

      不知您是否被吓了一跳,当看完篇名为《吓一跳!铁岭市竟有9个副市长20个政府副秘书长!》的帖子后,虽然本人对我国各级政府官多的现状早就熟知一二,但我还是真的被吓了一跳:中国政府官员之多竟然可能多到了如此程度!

     一个包括农村在内一共才304万人的铁岭市副市长竟然多达9名,更有胜者的是,它还设了20名副秘书长。哎!说原西丰县委书记复出是个别领导同志的个人动议,也许,连鬼都不信!那些建议“中央有关部门应当有一个明确的说法”的学者真是太天真了,实际上,你们呼吁的对象应该是地球村委会、太阳系委员会或宇宙司令部,而不是“中央”。在“中央”的领导下,一句“工作需要”,已经不知养活了多少无用甚或贪赃枉法的官员。

     这还是“人民”政府吗?除了“荒谬!太荒谬了!”之外,您还能让我说什么呢?

    8、江苏南通:76个政府部门

    在辽宁铁岭设9个副市长和20个副秘书长被曝光后,又有网友发现,江苏南通这个地级市政府竟然有76个政府部门,这还不包括市党委的部门,这些部门是:

     政府办;发改委;经贸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保局;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文化局;外经贸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审计局;环保局;广电局;房管局;体育局;统计局;安监局;旅游局;物价局;粮食局;海渔局;宗教局;信访局;人防办;外侨办;法制办;国资委;港务局;管理局;农工办;接待办;铁路办;农机局;农发局;地震局;档案局;供销总社;物资总会;工商局;海事局;国税局;地税局;气象局;盐务局;质监局;烟草局;邮政局;海关;检验检疫局;农垦办;药监局;银监局;人行;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农发行;浦发行;

     看到此,也许您会认为我在此说的还政府机构人员膨胀的问题,如果您这样想,您就肯定错了,因为,虽然一个地级市政府有76个政府部门和一个小小的市有9个副市长和20个副秘书长都是荒谬的,但在当前我国的国情下,在没有人向我说情的情况下,我还是不会将之高抬进“2008年政府、官员十大荒谬言行”的。而实际上,即便您不知道法治时代下“政企分开”是怎么回事,只要您被银行、电信等“实体”为自身的私利而宰过,那您就不难理解将它们作为“人民政府组成部分是多么滑稽了!

     9、安徽阜阳公安局规定严惩发送黄色短信3次者

   2008121日,《安徽商报》报道,阜阳市公安局出台了《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细化标准》,其中规定发送黄色短信3次的,将受严惩。各大门户网站以《安徽阜阳规定市民发3次黄段子即被拘留》的标题转载,引发了网民的“恐慌”。根据新民网的后续报道,《标准》并无“三次”的规定,此前报道有失实之处。

   也许您会问,既然报道有失实之处,那你为何还将之列入:“2008年政府、官员十大荒谬言行”呢?确实,如果单纯从《安徽阜阳规定市民发3次黄段子即被拘留》有失实之处出发,安徽阜阳公安局规定严惩发送黄色短信3次者被我列入“2008年政府、官员十大荒谬言行”,的确有点冤;但是,只要您想想,阜阳市公安局的《标准》是在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了细化,是在界定具体适用法律过程中的一些标准,是在使法律更具有可操作性,是在进行一定程度上的立法,那么,对照已经颁布施行多年的《立法法》,您还会认为他们冤吗?

     10买房爱国与“看病不贵”

     2008年岁末,安徽省合肥市委书记孙金龙发出号召:以实际行动响应国家扩大内需政策,支持合肥建设与发展。在滨湖新区·观湖苑住宅小区,孙金龙还当场购置了一套面积80多平方米、单价3000多元的住宅,以示垂范。

    2009112日,合肥市规划局局长王爱华在当地电视台镜头前公开喊出买房就是爱国的口号。

    2008218日,政协委员、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曾其毅为看病难和看病贵把脉开方,他豪言:其实在中国看病并不贵,是人们的价值观念问题。

    20093月,数位赴京参加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的医药卫生界委员表示:中国看病不算难,也不算贵,而是患者求医标准过高,导致医疗资源“拥挤”。他们认为,应该对“看病难看病贵”给出定义,确立标准,并为此准备了一个“明确看病难的定义与标准”的提案。

    也许您会觉得我最后这选择有点牵强附会,因为,它包含了两种言行,又横跨两个年度;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也许还有很多人并不认为它们有多荒谬。

    确实,在作出最后这选择的时候,我自己也实实在在权衡了很久。我不知道其他从事列举工作的人,在他们选择最后一项的时候是否特别为难,反正我自己是实在有点无从选择的感觉。也许,把买房爱国与“看病不贵”列为“2008年政府、官员十大荒谬言行”可能确实有点不太合拍,但请大家伙念在现时本人正因买不起房子而在观望,且一直承受看病难的压力的一点私心,也就不要太挑剔了,就把它们作为“信口开河”类的荒谬言行得了!